飲酒後,淮南一男子駕駛一輛寶馬車撞倒行人,致一死一傷。交警認定駕駛員負全部責任。經協調,貸款男子對受害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
  今年5月31日21點左右,25歲的沈某在飲酒後駕駛一輛寶馬車行駛到淮南市田家庵區工貿職業學校路段前,撞到停在人行橫道線上等待通行的吳某駕駛的電動車,造成吳某受重傷,而電動車的乘坐人陶某經搶救無效死亡。事後,經交警部門認定,寶馬車的駕駛員沈某屬於醉酒駕駛,並負事故的全褐藻糖膠部責任。
  鑒於此商務中心案件的影響比較重大,田家庵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在受理後,承辦法官就賠償事宜先後多次邀集雙方家屬協商。
  沈某願意積極賠償受害者及其家人,最終雙方達成協議,願意對沈某的行為予以諒解。田家庵區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對沈某涉嫌危京站美食險駕駛罪做出判決。(江淮晨報 記者 孟慶超 通訊員 王興 萬雪)標簽:醉駕寶馬 淮南酒駕 淮南法院編輯:楊艷紅  (原標題:醉駕寶馬 肇事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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